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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

踢館論

中國古代開武館, 招門生收徒弟, 若果有人以武會友, 自當點到即止, 客客氣氣, 亦不會否定對方所學武功, 甚至拆其招牌, 侮辱他人.

但來者若是不善, 存心來拆招牌的話, 全館弟子必定傾其全力, 打得對方落花流水為止, 否則任由受辱, 則難以在江湖上立足.

我一直認為, 來踢館的人就應該有所準備, 自身功夫固然不能只有半桶水, 否則正所謂"一人一啖口水都浸死人", 踢館者挑戰在先, 無法招架其反擊, 縱使被打死亦不應有怨, 只能怪自己道行不足. 如果再兼具尖酸言辭, 則屬自招其辱, 死有餘辜, 無人可憐.

網路上發表言論, 因只有精神層面活動, 傷亦不到其身, 更不會因此失去寶貴的性命, 所以許多人出口傷人, 貪口爽而不會受皮肉傷之報應. 殊不知此等行徑, 與踢館有異曲同工之妙, 自然招來反擊. 往往網路上多有路人, 見此等出言不遜之輩, 路見不平, 代為拔刀相助. 如果出言挑釁者理據不足, 甚或毫不反擊, 只反駁說"講下有罪呀?", "是錯永不對, 真永是真"一類, 則可見其人實乃無賴一名, 人見人憎更是該打, 旁人打起來則更起勁. 是為自招現眼報, 怨不得人也.

正如無間道二的一句名言: 出黎行, 遲早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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