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4日星期日

從部落格中偶感, 關於肥姐的兩三事

今天都到加拿大, 快落葬了, 才想到幾件值得一記的事:

一者, 謠言止於智者, 但智者太少, 三人成虎之力依然甚大. 甚至不少網民幸災樂禍, 果然如子華哥所言, 呢個社會"尋找仆街".


我突然想起當年馬力生癌死, 有人說不要那麼涼薄. 棺既然蓋了, 應該甚麼時候定論? 甚麼時候可以說死者已矣可以煙消雲散莫再提, "歷史自有定論", "歷史會還他一個公道"? 越想就越糊塗了.

二者, 永遠懷念? 怒火媽說never say forever, 我說我最常見到forever一字, 就在二十年前的Yes!雜誌上那些"分類小廣告", 內容大抵說, "某某, 我喜歡你, 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嗎? I love you forever"之類. 二十年後, 登廣告的同學回頭重溫, 身邊人可會就是那位某某? 某某有沒有令你forever love?

我再聯想起那個年頭, 黎明不是正在唱:"如忙忙匆匆的愛才現代"嗎? 假設說forever的人是真心的話, 只能得出一個結論, "一剎那光輝唔代表永恒, 但光輝的剎那, 曾經衷心(?)期待過那是永恒". 不過能得出這個結論, 靈魂已經不再年輕了.

補充, 我在中學時期一片灰暗, 根本沒有對象與機會去Yes!登這種小廣告, 更從未打電話去電台"盡訴心中情"fullstop

三者, 二姐談到肥姐, 就不斷臭罵鄭少秋, 還要說因此以後不看鄭少秋的戲. 既然鄭少秋在日常生活演活了自己, 從離婚到現在都不管欣宜, 毫不虛偽, 那為什麼二姐還會因此厭惡鄭少秋, 甚至影響到他演出的戲呢? 把這回事跟淫照事件中一比, 頓感群眾的觀點角度, 既矛盾又統一, 卻一時間說不出個所以然.

四者, 港燦欣宜適宜改唱hi-fi試機碟, 深感認同. 是的, 港燦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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