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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

這份聯署...

http://protest-cusp.hknameless.com/

微批幾句:

1. university的責任不是為現在的社會背書, 更多時候是為尋找真相. 而真相與當代觀念相反的情況很常見.

2. 香港法律說, 張貼色情URL有罪, 但稍為用腦袋的人都會想得到, 就算要遵守, 並不是因為判得正確, 而只是為避免麻煩而已.

3. 其實我想說, 沒有那兩個神學院學生事隔幾個月才來發炮的話, 中大學生報寫了甚麼, 甚至出版了這個事實, 大部分"正常"的學生都不知道, 也毫不關心.

4. 表面看來是為學生辯護, 請求各界高抬貴手, 但骨子裡面是乘機抽水, 要學生報服務他們的意向.

5. 聯署的模塊頁, 如果獨立媒體也能這樣做的話, 留言數目大概會更容易上升.

延伸閱讀: 各驛停車 Sojourner - 法律與歷史;附 如何分辨壞的歷史書, Ben Crox on Blog - 從側面看《中大學生報》和情色討論, 方潤日記 (人家學富五車才高八斗, 他寫的比我好看的多)

1 則留言:

方潤 說...

又唔使抬到咁高既……高處不勝寒。

短有短既好,太長通常會冇興趣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