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幼稚

以下是遊戲文章,有人欣賞當然佳,無人賞識亦不賴。

近年傳媒博客愈來愈嘩眾取寵已係人所共知,點知今次孫中界一斬手指,傳媒博客就有理無理撲埋去,好似餓虎擒羊咁,而且質素可以追上新聞聯播!

根本刻下對上海浦東新區交警大隊的批評,很多都是捕風捉影毫無根據的,只是這個政府的信任度和形象,使即使見到政府有理的人也不敢趕這淌渾水去替政府說句話。很可悲,因為所謂言論自由,已變成只是部分民粹分子和偏激傳媒博客的自由了。

釣魚之事,瀏覽敝博者都是有識之士,相信已知何者對錯。我尤其火滾是交警大隊稟公執法竟被抹黑成特權分子,實在不可理喻。交警大隊一直都有釣魚執法以杜絕白牌車司機,只是有一個刁民堅持他是同情那位執法人員, 當時突然攔截他,看來有急事,又天寒地凍,就讓他上車,覺得自己丁點兒不應為此受罰罷了。

上海社會愈來愈幼稚了。有罰款不去繳卻訴諸斬手指洩忿,傳媒與律師又要政府供出那位英勇的執法人員,把交警大隊批到體無完膚。政府要處理的事堆積如山,還要舉辦世界博覽會,難道取締白牌車竟然要勞師動眾,詳細列明負責釣魚的執法人員的姓名地址,發生經過? 廢話連篇!不知所謂!

4 則留言:

bittermelon 說...

如果將"孫中界斬手指"引起傳媒博客批評一事,和曾特首最近被批評這事來比較,其實他們的共同點在於,民眾不信任政府/特首.

說...

恕我白痴,你呢篇係講緊反話啦呵?!?!但寫到好似咁認真咁,好易惹人誤會囉...

方潤 說...

我不知整件事的實情,但如果那人自白可信的話,那的確是太離譜。

放蛇之事,世間皆有,但怎可能自己求人給你上車,然後就說人家非法經營﹖

kenkachemhazard 說...

苦瓜兄, 雷同之處還有, 整件事都是輿論一面之詞, 敢支持交警大隊的也是一個都沒有, 連上級的市政府也沒有表示支持.

如果民粹是惡, 那不管香港的還是上海的都應該一視同仁. 我戲仿的對象, 在另一處說, 此先例一開, 神州大地應有所啟發. 故反斗一下, 把他原文大肆鞭撻香港倒曾, 改成鞭撻反上海交警大隊執法. 斗膽地推論, 那位人兄應該支持中國政府加大河蟹力度, 以防民粹.

米搞兄, 文首已經說這篇是遊戲文章, 原文憤怒之情溢出個mon, 我一點都沒改過.

方老師, 自翻案成功, 百幾個被釣魚罰款的人, 也去包圍交警大隊耶. 恐怕他們釣魚手法真的有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