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六十年歷史雜感(二)

此文比較糟糕,心智不成熟者勿看:






是為:

江交棒心情愉快
胡獻菊深情俯身

橫批:江攻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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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柱據聞永久矗立於天安門廣場,倫爺曰:符號學上來說,柱子是陽具象徵,當無異議。古時候各地流行生殖崇拜,就喜歡立柱拜祭。現時中共立柱,不立則已,一立就是五十六根,數十根巨柱昂首並舉,雄風糾糾。每根柱都代表一個民族,即是個個民族都充滿雄風,一柱擎天,很明顯是要告訴全世界:「中國人民站起來了﹗」這個「站」字,一語雙關,可圈可點。原文

其實每次閱兵,見各飛機大炮導彈通街走,又何嘗不是陽具巡街?
閱兵,給誰看?你見過自信滿滿的露體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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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廂耀武揚威,那邊廂盡喪國格。

既是正統中國,何以不收下鼠頭?況且儘管物主不送亦不賣,可以寄存,以示毋忘國恥的。

以下引自"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

第四章 寄存

第十二條 本院得接受文物之寄存。
第十三條 凡寄存文物,由本院與寄存者商訂詳細寄存方式並訂定合約,但須按第四條規定之程序辦理;其認為無寄存價值者,得部分或全部謝絕之。
第十四條 寄存之文物,其保管與維護由本院負責。
第十五條 寄存之文物,本院得予展覽。展出時,得標明寄存者之姓名或堂號。
第十六條 寄存之年限,不得少於五年。但期滿後,得經雙方同意延長之。在寄存期間內,寄存者可商得本院同意後取出,其歸還時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寄存期滿,若不再接受寄存,函請寄存者取回原件。
第十七條 寄存文物之倣製、出版及宣揚等事項,依寄存合約辦理之。如寄存者於寄存期間取出倣製、出版,應先通知本院。

引自ptt八卦板的taichungbear:
著名的寄存文物如板橋林家蘭千山館收藏
溥心畬的寒玉堂
而寄存文物辦法中可以看到寄存者可以自故宮領出
如張大千送給張群的"長江萬里圖"
為張群寄存故宮博物院
張群過世後
已經被張群後人自故宮領出賣掉
中華民國斯人獨憔悴,馬英九快要跟共產黨結為叔姪了。今年雙十不慶祝,百歲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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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炭頭兄曰:國祚一甲子以上者幾希,我亦舉幾個跟六十年有點關係的事:
民國五十九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
播遷台灣後五十九年,馬英九當選。

3 則留言:

篤篤篤撐 說...

我不明白, 馬英九身為中華民國總統, 為什麼不慶祝雙十 ? 真係解唔通~~

kenkachemhazard 說...

藉口說八八大風災云云。我認為記念雙十可先默哀,以莊嚴為主軸,不歡樂,內斂而不失節,才是正道。

馬英九顯然進退失據,才會取消如此重要的慶典,典型的區長心態,哀。

方潤 說...

呢D擺明係死位,大搞又畀人鬧,唔大搞又畀人鬧。

人地唔係冇搞喎,只係縮番入總統府裡面細搞,冇出黎街上大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