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中有CID, 他這樣說:
「十二秒破門法則」:當警察行動暴露後,目標人物由想出對策至付諸實行,平均需時十二秒。三十秒內仍未能進入,應該中止攻門。(Springfield, MO Police Department)
攻門必須有突然性。為加快進入,破門應考慮使用油壓臂、成形炸藥或水壓裝藥;鐵鎚破窗太慢,應該使用桿頭炸藥。
菲律賓警察敗在訓練及裝備不足。(明報抄網路的, 我相信)
這一點很多人都說了, 也應該是共識. 四個字: 顢頇無能.
黑人轉載說: SWAT = Sorry We Aren't Trained, 深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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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香港沒有外交權, 很多事很被動, 而且香港人自己對特區政府也沒有那種期待, 能儘快派出醫療專家與相關官員, 下半旗, 包機, 已經不錯了.
又因為這次慘劇屬於香港人的, 不屬於廣大大陸人的, 預料中國政府也只會公事公辦, 施壓云云只屬於一廂情願, 更不會令中菲關係惡化, 甚至中美關係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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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有仇菲情緒了, 但絕不可以認為香港人夠成熟, 過了這幾天說過氣話就當沒事. 必須要提醒這些激動的人, 不要把憤怒發洩到在港的菲律賓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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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面情緒"云云, 聽得多越感不妙. 怕的是應該發出來的情緒, 就因為"負面"一詞就強行壓抑, 或者羞於表達, 更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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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能夠從這次慘劇中得到甚麼教訓? 個人不感樂觀, 因為太多責任是他現在想負而無法負的, 而且香港人尚未刁到要追究中港政府責任, 怒火都往菲律賓政府與警察發洩去了.
政黨抗議完了又如何? 制定反恐法? 會不會扯到23條? 相信也不會. 結果會是哀悼完了又如常工作...
幸せな悲鳴。
22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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