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是兵賊不分的年頭,同鄉會與秘密結社不分的年頭,黑白兩道難分的年頭。
洪門本來是反清復明的秘密結社,雖然財政收入來源不詳,但參照其後輩的恐怖組織,應該離不開會費,捐贈(自願或者強逼),或者表面光明正大的生意(興中會果然就是如此),總之數簿絕不能公開給政府知道。(查維基,黃飛鴻都做過睇場)
洪門的組織既有橫亦有縱,橫者以意識形態為體,表現在各種特有術語手勢中,內部分裂容易,經過二百幾年演化,致公堂究竟算不算核心組織,也很難說。就算面對其他堂口,也只有互稱兄弟,應該沒有尊卑之分。
至於孫文,他在致公堂也不過是紅棍,不是龍頭,在堂口的地位高,但肯定不是最高。而當時致公堂怎樣營運,相信很難查證,也因為孫文現在還有政治因素的關係,尚有青天白日神功護體,發表也難。
只是如果因為洪門的同門後期變成了我們今天口中的黑社會,就認定致公堂是黑社會,就好像用清代的劍砍明代的官,並不公道。
撇開政黨,會黨一類名詞的框架,就會發現其實中國無處不是江湖。民間組織目的各有不同,但組職的內部與外部關係幾百年還是長得同一模樣。如果要在中國說民主,我想必須研究江湖怎樣運作。
幸せな悲鳴。
17 小時前
1 則留言:
孫氏又不是熱衷於「開拓會務」而熱衷於搞革命,人家怎麼要給你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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